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1、确认注册协议
2、市场主体信息填写
3、完成注册
第一条 投标人办理市场主体库信息登记时需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以下基本信息和基础材料:
(一)《信息登记诚信承诺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二)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四)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五)按照填写要求录入其他相关信息。
实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单位第(三)、(四)项只需要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第二条 市场主体库中投标人信息及修改记录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投标人要认真核对拟上传的材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投标人参加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应按规定向国家认定的电子数据认证中心申请领取CA专用锁(含证书),凭CA专用锁(含证书)参加网上投标活动。 第四条 投标人参加交易项目投标时,应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编制投标等响应文件。
第五条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定期对注册用户上传的材料进行抽查。对材料不全者,将采取通知修正、暂停使用等措施;对提供虚假材料者,提交有关监督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六条 市场主体库采集的投标人信息用途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公示、投标评标、监督管理、共享交换等。
第七条 投标人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尊重并承诺保护您的隐私,在使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前,请您仔细阅读如下隐私权声明。
为完善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体验,为您提供更准确更快捷的个性化服务,在您使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收集您输入的个人信息。本声明解释了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信息安全,包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手段来保护您的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
一、我们收集哪些个人隐私信息以及如何使用?
出于能够有效处理您的反馈意见的需要,我们会收集您的机型,网络,错误日志等相关信息。
部分功能需要进行网络同步,您需要注册一个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帐户,可能被要求提供与您相关的特定信息,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以保护您的帐户不被未经授权的进入。当您使用网络同步功能时,服务器会自动记录与操作过程及内容相关的日志,其中可能包括您当时所使用的IP地址等与您的网络设置相关的信息,以及您所选择和设定的数据。
若您觉得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还不够完善,我们会根据需要收集您的日常操作偏好等相关信息,为后期的设计改进和功能规划提供参考。
二、我们如何保护您的隐私信息?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存储敏感数据的服务器位于访问受控的设施内,并且不会将相关信息进行匹配存储。
三、我们何时会披露您的个人隐私信息给第三方?
保护用户隐私是我们的一项基本政策,我们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我们所存储的用户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5.您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
6.我们发现您违反了我们的服务条款或任何其他产品服务的使用规定;
7.我们需要向代表我们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公司提供资料(除非我们另行通知,否则这些公司无权使用您的信息)。
四、隐私权声明的修订
我们时常会对隐私权声明进行修改。如果在内容方面有修改时,我们会及时在网页中显著的位置对声明的内容进行更新,以便您能够及时了解。我们鼓励您定期查阅本隐私权声明,以确保自己了解我们如何使用和保护您的信息,包括隐私权声明的修订情况。
如果您不同意我们对隐私权声明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您选择继续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同意这些修改。
五、联系我们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和建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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